依據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官網說明:
有關從事手工香皂之製造、加工者,若未達經濟部依『工廠管理輔導法』所公告之規模標準(作業廠房面積未達50平方公尺及電力容量暨熱能未達2.25瓩。),得免辦工廠登記,惟應符合『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』相關規定,另仍依『工廠管理輔導法』第3條第3項規定申請登記。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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