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

申請類別

中小企業貸款

第一類

第二類

第三類

申請資格

(中小企業貸款申請人為公司或商業)

已於新北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商業,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。

登記於本市且非屬金融業、保險業及特定行業之公司或商業。

符合第一類資格,且為綠色能源、文化創意、數位匯流、創新升級、雲端運算、生技醫療、國際物流或ICT等策略性產業。

符合第一類資格,且貸款用途為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之機器、設備及電腦軟硬體(含執行智慧自動化生產之軟硬體設備)。

融資額度

200萬

500萬

1,000萬

(核貸成數不超過購置計畫經費之百分之七十)

同一申請人以擇一類別申請一次為限。但經營正常、債信良好且已清償本貸款者,得再次提出申請。

融資用途

購置廠房、營業場所、機器、設備或支應營運週轉金。

※申請營運週轉金者,應於申請日前實際營業(以開立統一發票時間為起算點)達1年以上。

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之機器、設備及電腦軟硬體(含執行智慧自動化生產之軟硬體設備)。

貸款用途為購置廠房、營業場所、機器、設備及電腦軟硬體者,應於申請日前6個月內或核定貸款後3個月內完成購置。

融資期限償還方式

期限最長為五年(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),每月繳付本金及利息一次,除寬限期外,本金及利息按月平均攤還。

融資利率

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.45%機動計息(目前為2.795%)。

信用保證

成數

申請人依信保基金相關規定申請信用保證,其前一年度營業額達500萬以上者,保證成數為九成;設立未滿一年或前一年度營業額未達500萬者,保證成數為九成五。

其他費用

  1. 信保基金保證手續費用(借款金額0.375%,一次繳交)。
  2. 必要之徵信費用(含公司商業及負責人)。

應備文件

  1. 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申請表。
    申請表.doc /申請表.odt /申請表-參考範例.pdf
     
  2. 事業計畫書。
    事業計畫書.doc /事業計畫書.odt /事業計畫書-參考範例.pdf
     
  3. 切結書。
    切結書.doc切結書.odt /切結書-參考範例.pdf
     
  4. 新北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文件檢核表。
    文件檢核表.doc /文件檢核表.odt /文件檢核表-參考範例.pdf
     
  5. 聯徵查詢同意書-法人、聯徵查詢同意書-負責人。
    聯徵查詢同意書-法人.doc /聯徵查詢同意書-法人.odt /聯徵查詢同意書-法人-參考範例.pdf
    聯徵查詢同意書-負責人.doc /聯徵查詢同意書-負責人.odt /聯徵查詢同意書-負責人-參考範例.pdf
     
  6. 委託書-國稅無欠稅證明、委託書-地方稅無欠稅證明。
    委託書-國稅無欠稅證明.doc /委託書-國稅無欠稅證明.odt /委託書-國稅無欠稅證明-參考範例.pdf
    委託書-地方稅無欠稅證明.doc /委託書-地方稅無欠稅證明.odt /委託書-地方稅無欠稅證明-參考範例.pdf
     
  7.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。
     
  8.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(得以系統代為查調)。
     
  9.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(需蓋有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或網路申報回執聯)影本、最近一完整會計年度與本年度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(401或403表) (需蓋有財政部國稅局收章)影本。
     
  10. 最近三年及當年度暫結之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(未滿三年以實際年度計)。
     
  11. 不動產權狀影本、謄本及照片(6個月內)(僅購置廠房、營業場所者需附)(謄本得以系統代為查調)。
     
  12. 購置機器、設備之發票影本及照片(6個月內)(僅購置機器、設備者需附;購置智慧自動化生產之機器、設備者需另附型錄或相關介紹文件)。

※文件請使用單面列印,且無須裝釘。

受理方式

郵寄或上班時間親送應備文件至「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」(22001)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。(信封請註明「申請中小企業融資貸款」)。

服務窗口

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,電話:本市境內1999,(02)2960-3456分機5293 蔡先生,傳真:(02)2956-8030。

注意事項

審查未通過者,自通知審查結果日起算,同一申請人需滿三個月後,始可再次提出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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